专题专栏
法院调解化矛盾
婚姻本是美好生活的开始,恋爱中,男女双方给付彩礼,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而近年来,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不断,法院成了此类纠纷的“解铃人”。近日,耀州区法院泥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解除婚约而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和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小王与小花经人介绍认识,后二人关系迅速升温,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2018年5月,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在媒人的见证下,小王给付小花父母彩礼5.8万元。订婚后,双方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男婚女嫁是人生大事,本以为双方婚事已尘埃落定,将缔结“百年之好”,谁知订婚后,在小王多次向小花提出登记结婚并举办结婚仪式时,小花均以无车无房为由拒绝登记结婚。2020年双方以首付加按揭的方式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小轿车,车辆登记在小花名下,双方约定车辆按揭款由二人共同按月清偿。期间,小王及其父母又多次提出结婚,都被小花以其他理由拒绝,二人因此产生矛盾。
2022年7月因感情问题双方再次发生矛盾,导致彻底分手。小王见两人和好无望,便要求小花返还彩礼,但双方在返还数额上存在较大争议,退多少成了双方矛盾焦点,无奈之下小王及其家人一纸诉状将小花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返还给付的5.8万元彩礼,同时要求分割双方共同购置的小轿车的一半价值。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最初目的在于缔结婚姻,婚约失败后双方产生较大的矛盾,因所涉钱款复杂难辨,又涉及到当地风俗,因此,审理此类案件既要尊重法律的严肃性,又要注意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
为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及时在庭前和双方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双方相识及生活情况,在理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及意见,抓住双方争议的焦点,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辅以“劝、批、谈、教”的调解模式,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引导当事人逐步敞开心扉,最大程度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并劝导双方应顾念往日情分,即使无法共同生活,也应该好聚好散,只有双方各让一步,才能避免继续互相伤害。
经过几番拉锯,释法明理、反复沟通,最终,在法官的谆谆善诱下,双方放下成见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因解除婚约而引发的彩礼纠纷和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得以圆满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图片彩礼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一种给付,是结婚的一种习俗,但很多时候,这种习俗并不牢靠,因“彩礼”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一种财产获取的途径,男女之间因缔结婚姻而索要和支付彩礼的行为是一种习俗,但不应提倡。在此,法官提醒当下的适婚男女青年,要树立正确婚嫁观念,相互间多一点真心付出,少一点利益交换,要多了解婚姻法律法规,理性捍卫各自的合法权利及家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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